資料政策-顧客個人資料保護條款

一、滿分宅向您蒐集個人資料時,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應明確告知您下列事

1.蒐集之目的:依商業與技術資訊、客戶管理、行銷策略、資訊與資料庫管理、統計調查與分析等目的、個人資料交易、其他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章程所定業務需要、其他財政服務。

2.個人資料之類別:姓名、地址、電話、電子郵件、寄送地址及收件人資料、訪問本公司之特定標準資訊,如IP位址、瀏覽器類型和語言、存取時間及參考網址等,及其他詳如相關業務申請書或契約書之內容,並與本公司與顧客往來之相關業務、帳戶或服務之相關資料。

3.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對象及方式:您的個人資料利用區域僅限於台灣地區,且本公司為了提供您更完善、多元的服務,我們將會在法令許可或您同意下,將您的資料提供給產品供應商、物流業者,或本公司於前述蒐集目的範圍內的委外及配合廠商,以提供您所需的個別服務、行銷活動及相關優惠訊息。

4.個人資料利用之時間:本公司將持續使用您提供的個人資料直至您提出停止使用或停止提供服務日為止。

二、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您就本公司保有您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1.除有個資法第十條所規定之例外情形外,得向本公司查詢、請求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請求刪除。

2.您得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料的程度,但若提供資料不足或有誤時,本公司將無法提供完整服務。本公司如有違反個資法規定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四項規定,您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

3.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個人資料正確性有爭議者,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處理或利用或限制處理您的個人資料。惟依該項但書規定,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或經您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4.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得向本公司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或限制處理您的個人資料。惟依該項但書規定,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或經您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關於我們 隱私權聲明 服務條款 資料政策
購買房地產數位行銷|廣豪金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T:+886-2-27383123 F:+886-2-27374152 E-mail:myservice@mygo.com Copyright © 2015 MyGo.com. All right reserved.

已發送驗證碼,請於五分鐘內驗證。